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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电子(000561):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审阅报告(希会审字(2025)0248号)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小编 发表时间:2025-02-12 06:13:20

  (1)对于本公司上述土地房屋置换涉及的换出资产,视同在本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按租赁使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持续计量至期末;对于置出资产涉及的折旧(摊销)、相关损益报告期不再纳入本模拟利润表;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4.本公司将持有的上述6家公司股权★,于2023年9月30日已经完成划转交割;以非公开转让方式与长岭电气★、长岭实业置换相关房产土地,也于2023年9月30日完成划转交割;对于使用的长岭系列的商标权★,已于2023年11月30日签订协议并执行。上述事项于2024年1-12月期间不再存在模拟事项的影响。

  以下注释中“期末余额★”系 2024年 12月 31日相关数据, “上年年末余额”系 2023年 12月 31日相关数据,★“本期金额”系 2024年度相关数据,“上年同期金额★”系 2023年度相关数据★。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19年1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长岭实业独享的资本公积(国拨资金)17,870★.00万元转增为对公司的股权11,978.06万元。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变更为20,058.21万元,持股比例37.61%★,本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53,339.21万元★,调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本公司编制的模拟财务报表符合本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的要求★,除本财务报表附注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变更项外,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机械、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航空环境控制设备、各种空调设备、空调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电变流器、变频器★、控制器与智能电网控制、检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照明系统的设计、施工、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来料加工业务;水处理设备(含一体化洁净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单兵净水装置、海水淡化装备等)及移动净水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包装饮用水生产及销售★;医疗护理设备及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净水车、净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报告期内子公司陕西长岭节能电器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而不是销售费用。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质保费用直接计入营业成本,通过追溯调整法重新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

  2★.对于本公司在2023年以非公开转让方式与长岭电气、长岭实业置换相关房产土地★,假定于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划转交割,其中:

  本公司子公司陕西长岭节能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非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根据2003年5月27日、2004年7月14日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关于股东长岭机器厂减资的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4★,823.45万元,已于2004年7月25日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五联分所出具《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东会陕验〔2004〕513号)审验★。2005年8月19日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决定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0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设银行★”)持有。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2013)民提字第74号《民事调解书》、各股东及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信息集团”)自愿达成《关于长岭科技国拨资金诉讼纠纷及相关问题的一揽子和解安排》(包括《法院诉讼和解协议》《关于陕西长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若干遗留问题处理的股东会决议》《股权退出安排》),2013年11月20日各方同意长岭实业已依据相关裁定向长岭科技增资的金额7★,325.00万元按照可转增当年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折股,折股后的长岭实业出资额由 8,867★.45万元变更为 8,080★.15万元★,长岭科技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为41,361★.15万元,长岭科技调整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模拟财务报表除按附注二(三)所述具体编制方法编制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编制模拟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且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不区分具体项目以“净资产★”列报外,本公司模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2)对于本公司上述土地房屋置换涉及的换入资产,视同于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资产购入,对于置入资产涉及的折旧(摊销)、相关损益模拟计入模拟利润表各期; 3.对于本公司使用的长岭系列商标权按照2023年11月30日新签订的《长岭系列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为依据,视同在本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以商标许可使用费按1元人民币/年收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持续计量至期末★。

  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烽火电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烽火电子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股权。

  1.本公司 2023年将持有的陕西长岭迈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陕西长岭特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7.94%、西安长岭依水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6%、陕西长岭华远空天技术有限公司 34%、西安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4.59%和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评估价非公开协议转让给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假定于本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划转交割★,相应的该等资产相关损益直接计入2022年1月1日以前净资产★,不再纳入本模拟利润表。

  2023年6月7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根据信息集团《关于无偿划转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6%股权的批复》★,股东一致同意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6%股权无偿转让给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岭电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长岭科技”)的前身为国营长岭机器厂★,始建于1957年,为我国“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国家一级企业,是国家设计★、研制和生产军事电子产品的重点骨干企业。2001年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文批准,根据国家债转股政策★,由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原长岭机器厂,简称“长岭实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华融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信达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简称“长城资产”)共同组建成立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28日本公司获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8)★,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1,620.44万元,股权结构如下: